2023海南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5.具备博士学位。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财务管理 18:00-20:00 5月13日 高级会计实务(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2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七、资格审核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三)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初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7日17: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间(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9: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00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级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5月13日至17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高级5月13日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 初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3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7日17: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间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6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10日9: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0:00 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网络教育大专,非相关专业能考消防工程师吗?

2019-05-22

  首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须同时满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以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其次,大学专科学历一级消防报考条件: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再次,网络教育是成人学历教育4种方法(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网络远程教育)之一,文凭有用。一般情况下,自考、成考、函授等非全日制学历,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具体需按照当地学历认可标准来算。   最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作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方法,自取得证书当年12月31日前,截止报名当年12月31日。   一考网是全国领先的专注于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为全国百万考生提供消防工程师考试、医学卫生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教育五大类的考试信息、考试题库、视频课程,同步推出在线考试系统,包含各考试科目的历年真题、密押试卷、模拟试题。以考试信息、学习方法、知识要点、师资力量为基础,以学员为核心;便于考生通过考试,并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是一考网的服务理念及宗旨!

什么单位可以开消防工作证明?

2019-05-22

  想报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但是不知道什么样的工作证明才有效?也不知道自己公司是否属于消防重点单位?   根据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要求,开设工作证明的单位需要符合消防重点单位要求。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   1.建筑面积在1000㎡(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考网是全国领先的专注于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为全国百万考生提供消防工程师考试、医学卫生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教育五大类的考试信息、考试题库、视频课程,同步推出在线考试系统,包含各考试科目的历年真题、密押试卷、模拟试题。以考试信息、学习方法、知识要点、师资力量为基础,以学员为核心;便于考生通过考试,并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是一考网的服务理念及宗旨!

2019版注册消防工程师新教材终审工作完成,将于7月正式发行

2019-05-16

  因《消防法》和部分消防技术规范发生变化,涉及教材相关的内容需要修改完善,在教材导向、法规应用、编写体例、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审核修订工作。共完成《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本辅导教材文字、图表的进一步修改完善;调整新增《消防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等五部新修订和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及标准规范内容。   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修订再版工作方案,在作者完成第一阶段修订后,中国消防协会会同中国人事出版集团,于2019年4月19至24日在广东珠海,组织25名主要作者、编审专家、出版社编辑,圆满完成了2019年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终审定稿工作。目前,2019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已经按计划完成了初审修改和终审定稿,下一步将配合出版社开展编、审、校工作,以确保7月份正式出版发行。   一考网是全国领先的专注于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为全国百万考生提供消防工程师考试、医学卫生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教育五大类的考试信息、考试题库、视频课程,同步推出在线考试系统,包含各考试科目的历年真题、密押试卷、模拟试题。以考试信息、学习方法、知识要点、师资力量为基础,以学员为核心;便于考生通过考试,并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是一考网的服务理念及宗旨!

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

2019-05-16

       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协议》,今后,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以及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的人员,调入另外两个省市时,可由用人单位直接聘任,不再更换职称证书。         协议提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适用于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在三地间流动过程中的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互认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是指参加国家设立、地方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实务等职称相关考试,由京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资格或考试合格证书。互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证书是指在国家设定的职称系列、等级范围内,根据地域产业、专业布局,经京津冀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设立的评委会评审或认定,由京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高、中、初级职称资格证书。        根据互认协议,京津冀三地将结合产业布局调整,拓宽迁移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渠道。随迁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迁入地的职称评审与考试,又可参加原所在省市的职称评价。   一考网是全国领先的专注于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为全国百万考生提供消防工程师考试、医学卫生考试、建筑工程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教育五大类的考试信息、考试题库、视频课程,同步推出在线考试系统,包含各考试科目的历年真题、密押试卷、模拟试题。以考试信息、学习方法、知识要点、师资力量为基础,以学员为核心;便于考生通过考试,并在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是一考网的服务理念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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